尹菁宇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强调要进一步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进程,其重要内容之一就是完善金融领域改革,深化金融体制改革,并进一步指出“要统筹好发展和安全,落实好防范化解房地产、地方政府债务、中小金融机构等重点领域风险的各项举措,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实现金融强国的关键在于完善中国特色现代金融治理制度,而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没有公正、稳健、协同、高效的金融治理能力,再好的制度设计也难以真正地发挥作用。
金融治理能力现代化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关键组成部分。在具体实践中,新质生产力以新理念引领金融治理能力现代化新高度;以新技术助力金融治理能力现代化新变革;以新要素注入金融治理能力现代化新活力;以新业态拓展金融治理能力现代化新空间,不断提升推进金融治理能力现代化进程,进而为加快实现金融强国提供强有力的保障。新型劳动者、劳动资料和劳动对象的形成,倒逼金融治理吸收现代前沿科技手段,创新金融服务和治理工具,探索金融新业态新模式的治理机制,从而推进金融治理能力现代化进程。
现阶段,我国金融治理能力薄弱,导致这种现象长期存在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四种。一是社会虽然已经意识到金融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性,但是对其内涵、特征、制约因素和实现路径等问题的专门研究相对于金融治理体系较少,导致这一现象存在的原因在于治理理念上仍囿于强调制度设计完备性而非对人的治理。二是在既有制度、主体和治理方式相对固定的情况下,金融治理能力存在严重的路径依赖,难以有效、及时地覆盖金融科技的发展。三是随着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的形成和发展,金融治理对象越来越复杂化、网络化和脆弱化,对本就处于不断完善之中的金融治理能力产生了巨大挑战。四是金融本身具有独特性,兼具经济和政治双重角色,金融治理需要审时度势进行权衡取舍,这对金融治理主体的政治素养和专业知识要求较高,这也是金融治理能力难以快速提升的关键制约因素。
金融治理能力提升的路径研究相对较多。从制度体系上看,构建具有高度适应性、竞争性、普惠性和服务实体的现代金融体系是提升金融治理能力的关键,需要用金融治理体系“软实力”提升国家治理能力“硬实力”。从治理主体上看,要通过对政府官员的政治素养的提升、专业知识的培训和治理实践的磨炼系统化提升金融治理能力。从开放的角度上看,提升金融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需要推行更大范围、更高水平的开放,持续深化金融监管体系改革的实践,通过更加高效的国内外金融监管促进金融服务实体经济发展和“双循环”这一新发展格局。
在数字经济和新质生产力的背景下,数据要素的注入和新型劳动者的培育成为推动金融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新动力。第一,数字技术驱动的金融治理决策模式创新。通过前沿数字技术对数据进行整合、处理、建模和预警,金融治理实现了实时、动态和平衡的智能化管理,传统基于经验和直觉的决策方式逐渐被基于数据量化分析的智能决策模式所取代,形成了一种以数据为重要驱动力的新型治理模式。第二,数据要素驱动金融数据治理与隐私保护的平衡。大量微观金融数据被收集和分析,为在充分利用金融数据和隐私保护之间实现平衡提供了实践工具。通过数据管理的精准化和标准化、动态监控和预警机制等措施,建立严格的数据管理制度,加强数据加密和脱敏技术,明确数据使用权限和范围等,在数据治理中逐渐融入隐私保护的原则和措施,加快建立一套全面的数据治理框架。第三,数字经济驱动金融治理标准的制定与实施。随着数字经济的发展,数字金融的规则、标准制定及法律体系的建设正被不断推动并强化,逐步从机制层面深入解决信息垄断、数据孤岛、隐私保护等长期困扰行业发展的关键问题。这些规则和标准的制定应秉持技术中立性原则、风险导向性原则和国际协调性原则,涵盖数据收集、存储、处理、分析和应用等各个环节,确保金融治理的合规性和有效性。
新型劳动要素的培育是助推金融治理现代化的不竭动力。新质生产力形成所需的新型劳动者同样也是推进金融治理现代化的主体。随着金融科技的兴起,金融人才需要熟悉数据科学、信息技术等相关领域的知识和技能,能够熟练掌握数据分析、人工智能等技术手段,为金融机构提供更加精准、个性化的服务,推动金融产品和业务创新和发展。在金融人才管理方面,一是通过“金融+技术”的双专业交叉融合培养,为国内外金融组织培养熟悉国际金融科技运行规律、全球金融治理规则、具备国际化视野和交流沟通能力的复合型金融人才。二是建立政府、企业、学校之间的人才培养与实践通道,通过政策引导、项目合作、校企联合等方式,吸引并培育更多新质生产力衍生的数字金融领域专业人才。此外,新型劳动要素的引入也促进了金融从业人员的职业素养和道德水平提升,为金融治理提供了更加健康、稳定的人才队伍。
以新业态拓展金融治理能力现代化新空间。数实结合催生出的数字新产业(300832)、新模式和新业态是新质生产力的直接体现。新业态的发展不仅对金融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提出挑战,也为解决传统治理体系中因信息不对称、政策冲突、过程低效、决策盲目、监管不足等问题而引发的治理矛盾开辟出新的探索空间。构建稳健、活力的金融生态,支持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在新质生产力形成和发展的环境中,系统化地提升金融治理能力,以便更好地处理金融治理中的“合作与竞争”“开放与封闭”“可治理性与灵活性”“责任与效率”关系。
金融治理能否实现良法之治,关键在于金融治理制度体系所秉持的理念和价值标准,面对新质生产力带来的机遇和挑战,推进金融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首要任务是根据新理念、新技术、新要素和新业态形成的新变化,树立“高质量发展与普惠性并重”的新治理理念,这是金融治理能力现代化的价值引领;拥抱颠覆性技术创新金融治理工具,这是金融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实现载体;激发新要素在金融治理能力中的创造活力,满足新业态对金融的需求的同时,保持审慎治理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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